吉鑫科技原副总短线交易被证监局警告 其已辞职逾2年
来源:和讯网 发布时间:2018-03-30 21:29:12

吉鑫科技原副总短线交易被证监局警告 其已辞职逾2年

和讯网消息 3月29日,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吉鑫科技原副总3年前的一次违规短线交易行为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处罚决定显示,经查明,陆卫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
陆卫忠担任吉鑫科技副总经理期间,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,通过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草场门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A2201*****,于2015年2月5日买入吉鑫科技股票1,005,000股,成交均价7.65元/股;2015年7月30日卖出吉鑫科技股票20,000股,成交均价7.38元/股。

江苏证监局认为,陆卫忠作为吉鑫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,在6个月内买入吉鑫科技股票又卖出的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短线交易违法行为。
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陆卫忠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此前2016年7月1日,上交所曾发布“纪律处分决定书〔2016〕31号”,对吉鑫科技副总经理陆卫忠短线交易予以通报批评,通报中国证监会,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。

资料显示,2016年1月18日,陆卫忠已经因个人原因,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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